江西理工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中心简介
江西理工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中心创建于2004年,2007年被江西省教育厅批准为江西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研究中心现有专职人员9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5人、博士6人。研究中心还根据“给(带)课题、经费进站,做完课题出站”的原则,吸收了一大批专家学者到中心开展科学研究,研究中心现有兼职人员20多人。研究中心还聘请了一批国内著名环境资源法学专家学者担任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和顾问。环境资源法研究中心以“立足江西,面向全国,坚持科学发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研究保障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的法学理论体系和实践模式,为生态文明建设服务”的发展思路和建设目标,通过建立和完善创新机制和管理机制,构建一支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科学研究队伍,努力将研究中心建设成为环境资源法学科学研究中心、人才培养中心、学术交流和资料信息中心,成为环境资源保护立法和政策制定的重要咨询机构。
研究中心人员先后主持承担了国家人文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和西部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司法部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等一批优质科研项目,参与了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重大课题的研究,出版了一批教材和专著,在重要期刊上发表了一批学术论文,多项研究成果获江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和江西省法学会优秀研究成果奖。
研究中心积极服务地方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主持了多项省、市生态文明立法项目和生态环境政策咨询服务项目,形成了多项调研成果,为环境资源保护立法和政策制定提供咨询意见。
研究中心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学术活动,承办了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主办的以“水污染防治立法和循环经济立法研究”为主题的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环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专业委员会和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办的“检察环境公益诉讼理论与实践”全国性研讨会,江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江西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和江西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主办的以“中国式现代化法治论坛”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
研究中心积极开展国际化合作交流。研究中心人员先后赴日本、俄罗斯、波兰就生态环境法治开展交流,积极参加国际学术研讨会议,与巴基斯坦拉哈尔大学在人员培养、学术交流等方面达成了合作协议。
研究中心拥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点。该硕士点目前已经招收硕士研究生200余人。研究中心积极发挥重点研究基地人才培养功能,吸收硕士研究生参加到科学研究中来,促进了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在学校领导的关心和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研究中心加大了科研投入,购置了一大批图书资料,建设了先进的电子阅览室,为中心人员开展科学研究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