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2025年上半年
各类社科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提高我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结题率,社会科学处自即日起开始集中受理各级各类社科研究项目的结项(鉴定)申请工作。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项目和省社科规划(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申请常年受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集中结项项目受理范围
1.江西省社科规划(社科基金)项目:立项时间为2020年及以后的项目。其中2020年立项项目清理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逾期未参加清理的项目作撤项或终止处理。
2.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书预定完成时间或已经变更结项日期为2025年6月及以后的项目。具体结项要求和日期以江西省文旅厅下发通知为准。
3.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计划结项时间在2024年及以后的课题。
4.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9年(已经办理项目延期申请)及以后立项的项目。另,根据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结项要求,2021年及以后立项项目,必须参加中期检查并通过之后才能申请结项。具体结项要求和日期以江西省教育厅下发通知为准。
5.江西理工大学繁荣哲学社会科学项目:2019年及以后立项的项目。具体结项要求以当年申报通知和《江西理工大学进一步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建设实施方案》(理工发〔2018〕24号)有关规定为准。
二、符合结项条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按相关项目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结项(结题材料如需计划财务处、审计处盖章审核,项目负责人请自行办理)。相关项目的结项要求和材料详见附件。
三、个别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需通过系统办理),填写相应的项目变更申请表,项目最多延期一次,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
四、成果不符合免于鉴定条件的项目,结项时均须按要求进行鉴定。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和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由省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和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鉴定工作由社科处负责组织实施。
以上集中受理结项项目申报材料报送社科处(濂溪楼123室)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25日(周三),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傅婷,联系电话:8312272。
附件:
1.结题材料报送其他要求
2.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结项附件材料
3.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附件材料
4.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附件材料
5.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附件材料
6.江西理工大学繁荣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结项附件材料
社会科学处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