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集中清理和申请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江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根据《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赣教规字〔2021〕4号)要求,现就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项目集中清理和申请结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和要求
(一)清理范围
本次项目清理范围是:2019-2020年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未结项项目:1.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2.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招标项目;3.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
(二)2019年立项项目
各学院应督促上述各类项目负责人尽快办理结项,结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届时,仍未结项项目将直接作撤项处理,被撤销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
(三)2020年立项项目
1.2020年立项的各类项目如符合结项条件的,可按《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赣教规字〔2021〕4号)的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结项。结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2.个别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请在江西高校人文社科管理系统(http://gxszrw.jxedu.gov.cn:8500/)中申请延期,经学校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社政处审定,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撤项。
3.到期没有完成项目约定的研究任务,且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延期申请的上述项目,作撤项处理。被撤销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经费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处置。
二、2025年上半年结项材料报送要求
1.结题范围。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招标项目;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其中,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为2020年之后立项项目,由省教育厅、省社联共同办理结项,结项流程参照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
2.结题方式。2025年上半年结项工作全部通过江西高校人文社科管理系统(http://gxszrw.jxedu.gov.cn:8500/)网络平台在线进行,以线上申请结项为准,否则不予结项。申请人可登录系统在项目管理—项目结项办理中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申请结项。
3.本次结项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23日。
4.《结项项目汇总表》填写。请各学院根据模板认真核对申请人材料,并如实填写结项项目汇总表,特别是课题组成员、变更情况和C刊、核心论文发表情况。
5.材料报送。各学院须在2025年6月23日前将电子版《终结报告书》《专家意见鉴定表》《结项项目汇总表》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电子汇总表将作为结项证书的最终依据。此次结项申请除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结题需报送纸质材料,其他项目均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
联系人:傅婷;联系电话:0797-8312272。
附件:
1.关于印发《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4号)
2.2025年上半年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结项项目汇总表
3.江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
4.江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表(个人用)
5.江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意见表(汇总用)
6.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
社会科学处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