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西理工大学江西省第二十一次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校内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单位:
江西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即将开始,为提前做好我校相关工作,社会科学处拟启动江西理工大学江西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校内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时限
凡研究成果第一署名人为我省高校、党校(行政学院)、科研院所、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社科工作者,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符合《实施细则》评选条件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二、学科分类
本次校内评选,按照著作类、论文类、智库研究类3种成果形式分类,按相近学科分成:(1)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2)党史•党建;(3)哲学•宗教学;(4)理论经济;(5)应用经济;(6)法学;(7)社会学;(8)政治学;(9)语言学;(10)文学;(11)艺术学;(12)教育学;(13)心理学;(14)体育学;(15)新闻传播学;(16)图书情报学;(17)历史学;(18)管理学;(19)智库研究等19个学科类别申报。
社科普及读物类另行发布通知。
三、成果申报要求
1.成果申报由申报者根据本通知和《实施细则》规定,选择申报学科和成果形式。
2.申报者原则上是申报成果的作者或者合作成果的第一署名人。每位申报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以单位或课题组署名的集体成果,每个单位或课题组只能申报一项。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者须提交申报成果纸质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具体要求如下:
1.《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一式三份(无须匿名)。
2.成果原件(匿名,限PDF格式,文件小于120M)、相关社会反响及证明材料(匿名,限PDF格式,文件小于120M)各一份。相关社会反响及证明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单独胶装成册。
3.《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及相关社会反响证明材料电子稿。
各相关学院分类汇总本单位纸质材料后统一报送至濂溪楼校社会科学处123室,并将相应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OA邮箱。
4.申报自4月18起至5月7日(周三)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相关事宜
所需申报材料请从附件中下载使用。待江西省第二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正式通知发布之后,社会科学处将根据相关通知最新要求进一步细化、优化申报工作安排。
联系人:傅婷,联系电话:8312272。
附件:
1.江西省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
2.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
3.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