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处室,所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赣州市委宣传部、赣州市红色资源保护发展中心《关于征集赣南红色文化研究成果的函》的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红色基因传承”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赣南红色文化研究阐释工作,弘扬伟大的苏区精神和长征精神,推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利用,市委宣传部市红色资源保护发展中心面向市内外开展赣南红色文化研究成果征集活动,并将研究成果进行集中展示和数字化整理,建设红色资源数据库,我校由社科处牵头研究成果的征集工作。征集事宜如下:
一、征集时间
1.征集统计阶段
即日起至 2024 年 11月10 日。各单位确定一名征集工作联络人,汇总填写《赣南红色文化研究成果征集登记表》(见附件),通过OA邮箱报社会科学处。
2.实物征集阶段
2024年11月25日前。各单位根据社会科学处反馈的《赣南红色文化研究成果征集清单》将成果实物交濂溪楼123室。
二、征集类别与内容
(一)成果类别
1.公开出版的专著;
2.在各类报刊、网络媒体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理论文章;
3.各类馆藏收藏的研究类资料;
4.其他资料。
(二)征集内容
1.有关赣南革命斗争历史、红色人物志、红色故事、红色歌谣、红色革命旧址保护利用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2.有关苏区精神、长征精神和苏区干部好作风等方面的革命精神研究成果;
3.有关弘扬老区精神,推动赣南红色文化传承创新、赣南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研究成果。
三、征集方式
1.协商购买。向提交单位或个人购买相关图书、报刊资料或电子文本,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2.自愿捐赠。单位或个人本着自愿原则,将研究成果纸质版或电子版(含文档、图片)义务捐赠,供征集方保存使用。
3.复制仿制。对于特别珍贵且收藏者欲自己保存的研究成果,经协商,在征得所有者同意的前提下,原件可借由征集方进行复制,复制完成后归还原件。
四、其他事项
1.所提供的研究成果应保证其内容权属明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侵犯第三方权利。
2.征集方为研究成果提交单位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有权在非营利性目的下,对作品进行复制、展示、出版、宣传等形式的使用。
3.作者保留其研究成果的完整著作权,研究成果提交方及作者对所提交的研究成果享有优先使用权。
(联系人:李欣,联系电话:0797-8312675)
附件:赣南红色文化研究成果征集登记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