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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态化开展2025年社科学院科研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5年10月29日 16:44  点击:[]

关于常态化开展2025年社科学院科研成果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社科学院,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动态管理,自2025年起社科学院科研成果统计由年底一次填报调整为“随时申报、随时认定”的全年常态化填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25年以来(含2024年未填报补录)取得的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决策咨询成果、科研奖励等。

二、成果要求

(一)学术论文

   1.申报人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第一作者单位为江西理工大学;

   2.报纸上发表理论文章以及各类复印、转载论文字数要求不得少于学校文件规定;

   3.期刊论文附件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论文正文(全文),其中SSCI、A&HCI、SCIE等收录论文需自行提供检索报告、论文正文(全文),境外期刊发表需提供《江西理工大学科研活动意识形态与学术诚信审核表》(附件1,本人承诺、二级单位党委签章)扫描件,以上信息不全者不予认定;报纸论文附件包括报纸第一版头、文章所在完整版面,以上信息不全者不予认定。论文附件证明材料均线上提交。

(二)学术著作

   1.申报人需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第一作者单位为江西理工大学;

   2.著作参照《江西理工大学学术著作出版管理办法》(理工发〔2024〕33号)执行;

   3.著作附件包括封面、版权页、完整目录,并提供《江西理工大学科研活动意识形态与学术诚信审核表》(附件1,本人承诺、二级单位党委签章)扫描件;以上信息不全者不予认定。著作附件证明材料均线上提交。

(三)决策咨询成果

   1.申报人需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第一作者单位为江西理工大学;

   2.决策咨询成果参照《江西理工大学智库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理工发〔2025〕28号)执行;

   3.决策咨询成果附件包括批示或采纳证明原件、内参刊发原件及成果原文,以上信息不全者不予认定。决策咨询类成果线下登记。

(四)科研奖励

   科研获奖需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扫描件,如有其他证明材料(如获奖发文等)请一并提供辅助认定。科研获奖相关附件线上提交。

(五)知识产权成果

   知识产权成果(专利、标准、软著等)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知识产权成果认定由转移转化中心进行认定,知识产权成果附件均线上提交。

三、其他说明

1.系统填报要求

   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科研奖励、知识产权成果等均在“科研管理系统”认领、填报并提交附件。

   1)系统登录路径:学校首页—智慧校园—网上办事大厅统一认证登录—科研系统。

   2)科研人员系统认领、填报。为方便录入,平台已向论文作者推送了部分相关论文,科研人员可认领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其他未推送的成果,请手动添加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3)学院科研秘书审核。请各学院认真审核各类成果信息,做到材料无误、级别准确。

   4)社会科学处审核。

2.线下提交要求

   决策咨询类成果通过线下登记报送并提交附件材料。该项工作全年常态化开展。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社会科学处。

   联系人:袁志明8312256,傅婷8312272。


   附件1:江西理工大学科研活动意识形态与学术诚信

           审核表


                               社会科学处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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