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赣州市社会科学
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省、市两会精神,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界专家学者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更好地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破解难题、改进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推动赣州市社科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在广泛向各界、各部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2025年度赣州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做好2025年度赣州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研究内容
1.研究课题旨在运用社会科学的知识和方法回答和解决“赣州问题”。理论性课题要注重学理性和创新性,应用性课题要注重精准性和对策性。所作研究成果脱离研究申请内容的,将不予结题。
2.本次接受指南中所列选题的申报,也接受其他自行设计选题的课题。自行设计选题的课题,在同一学科中竞争,并择优立项。一般课题中,除教育学所列课题以外,其他学科不接受涉及中小学和学前教学教育的自选课题。自行设计课题要围绕所选的学科方向开展研究,不得偏离研究方向,否则不予结题。
3.为保证课题质量和结题率,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赣州市社科联将组织专家分方向对课题进行评审,择优立项,每个命题方向原则上立1项,最多不超过2项。此外,各学科自选命题把握总量控制原则,教育学不超过50项。各课题申报数量可在系统中实时查看。
4.《新赣州智库》《赣南社会科学》等市级理论刊物采用刊登的稿件,第一作者在发表的三个月内通过系统申报后也可认定为年度课题直接结项。
二、课题申报
1.本年度赣州市社科研究课题采取“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结题”的方式开展,系统网址链接:HTTP://WWW.GZSSL.XYZ/,请课题申报人严格按照系统提示,认真填报有关内容(系统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
2.本次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重点课题、县市区专项课题、青年专项课题、一般课题。其中,青年专项课题申请人须在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31日后出生)。各批次间课题申请互不冲突,详见后续通知。
3.每位课题申请人(课题组长)同一批次只能申报一项市社科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市社科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批次最多可参与两项市社科规划课题申请。
4.课题申请人(课题组长)必须为课题组首位成员,并且为课题成果的第一或第二署名人。
5.往年度相同类型课题在研的申报者,原则上不能申报2025年度的课题。
三、课题资助
1.重点课题、青年专项课题采取后期资助的形式,课题成果取得赣州市厅级以上党政领导、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市直各部门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县级以上党政机关的采纳证明,或在CSSCI(扩展版)、《赣南社会科学》、《新赣州智库》及“赣州社科”微信公众号刊登的,按照每项课题3000-1000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
2.县市区专项课题采取后期资助的形式,课题组必须紧紧围绕出题县市区的实际情况开展调研,课题成果取得出题县(市、区)党政领导或赣州市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赣州市社科联《赣南社会科学》《新赣州智库》刊用的,按照每项课题3000-10000 元的标准予以资助,鼓励县市区对课题研究给予配套经费,对给予配套经费的县市区,将在次年的县市区指标上给予倾斜。
3.一般课题由申报人自筹经费开展研究,若被《赣南社会科学》《新赣州智库》采纳刊用,将按规定给予稿酬,且可优先申报优秀社科成果奖。若一般课题成果取得赣州市厅级以上党政领导、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市直各部门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县级以上党政机关的采纳证明,或在CSSCI(扩展版)、《赣南社会科学》《新赣州智库》及“赣州社科”微信公众号刊登的,且在封面显著位置标注“本文系2025年度赣州市社科联课题成果,课题编号:xxx”内容的,结项时可升档为重点课题,按照每项课题3000-1000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稿费和课题费由课题组自行选取一项,不重复发放)。
4.以上资助需在结项当年主动向赣州市社科联提出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助。
四、课题研究和结题
1.要通过开展细致的调查研究,形成明确的观点、具备实践意义的建议和结论。
2.研究要科学合理地设定时限,既要保证效率,也要保证质量。重点课题、青年专项课题、县市区专项课题研究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其他课题研究时间不得超过24个月,其中,一般课题中教育学类别课题研究时间不得少于18个月。结题时间由课题组长在申报时自行填写,各项课题要在课题组长所承诺的结题日期前提交结项申请(到期未提交结题申请,系统自动撤项)。因特殊原因无法如期完成的,应在承诺的结题日期前一个月内提交延期申请,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半年。在本文件通知发布之前已经发表、出版或已获市级以上立项资助、奖励的成果,不得作为今年结题依据。
3.研究类课题主要成果应为专著、论文、对策性研究报告等文字性成果。可自选批示结题、发表及评审结题、专家论证结题三种方式之一,并通过专家的最终审核。(1)批示结题需取得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对成果的采纳证明,或取得赣州市厅级以上党政领导、县市区党政领导、市直各部门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圈阅;(2)发表结题的成果,应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相应类型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论文(除综合类刊物外,以期刊刊号末尾的字母为准,如教育类课题成果需发表在G4类刊物,史学类课题成果需发表在K类期刊),或在《赣南社会科学》《新赣州智库》等由赣州市直单位或驻市、市属高校发行的内部连续性出版物上刊载(不包含临时性资料),或在“赣州社科”公众号上发表;(3)专家论证结题需通过专门针对成果开展的市厅级专家评审会评审,并出具书面具体意见,或在厅级以上党委政府主办的学术性会议、征文活动(不含各种协会、二级机构举办的会议、征文)上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奖励。
4.同一篇成果不得重复作为多个市级课题的结题依据。
五、课题审核
1.课题管理采取两级审核和专家评审制度。由学校进行初审,初审后,赣州市社科联将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评分,经赣州市社科联主席办公会讨论后确定是否予以立项。
2.本批次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请各课题申请人(课题组长)严格把握申报时间窗口,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六、其他事项
1.未在申报系统注册账号的新用户,请通过注册邀请码(jxlgdx001)注册账号。
2.请各申请人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并将汇总表与申报内容电子稿交至学院,由学院统一汇总在4月30日前发送至联系人OA。
联系人:傅 婷,联系电话:8312272。
附件:
1.2025年度赣州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指南
赣州市社科信息系统操作说明
江西理工大学项目申报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