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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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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3年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审核统计及学院科研管理目标任务考核等工作的通知

2023年11月14日 09:15  点击:[]

各社科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顺利完成学校2023年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统计审核及相关学院(部)科研管理目标任务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录入、审核工作

(一)网上录入

请通知本单位教师在2023年1130前完成2023年度12月31日前已有的科研成果网上录入工作(网上录入网址:校园网首页→智慧校园→办事大厅→科研系统→完善和核实个人信息→科研成果→右上角新增/待确认网推论文)

(二)业绩审核

学院(部)科研秘书在128(周五)前完成对本学院(部)老师提交的成果登记内容的审核(含论文、专著、批示、获奖等)。请务必完整、正确的录入所有信息,并上传证明相关材料的电子稿,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科研获奖证书等扫描上传至系统,否则不予审核通过。

特别提示:因科研系统进行升级,必须学院审核完毕后,学校才能进行下一步审核!请学院保质保量,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审核。

1.录入/认领的范围

(1)2023年1月1日起公开发表的国内外期刊论文及被检索的会议论文;

(2)公开和已经出版的学术著作(不含教材、通俗读物、文学作品等);

(3)著作被引,出版学术著作自出版之日起2年内被引用有效;

(4)授权的专利,申请状态的建议不要录入。已录入的申请状态的专利如已授权,请修改专利申请状态并重新上传专利证书后提交。

(4)取得著作权登记的计算机软件;

(5)获市厅级及以上社科成果奖励;

(6)学院(部)主承办学术会议、教师参加学术会议并做主旨报告;

(7)获得个人荣誉,仅包括在高水平期刊担任编委、各行业协会、学术性学会成员及学校学术、专业委员会;

(8)2022年尚未被统计的以上成果和荣誉。

2.录入及统计程序

(1)完成人将科研成果按要求进入自己的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登记;

(2)学院(部)按照本通知的时间要求对老师的业绩进行网上审核;

(3)社会科学处对各学院(部)提交的审核结果进行最终校核。

(三)注意事项

(1)在录入成果时,应做到认真、细致,确保提交的科研成果名称与原件、以及网上录入的成果名称的一致性,成果名称不一致的将不予认定;(所有论文、著作等成果均需署“江西理工大学”;未署“江西理工大学”的论文、著作成果请勿提交)

(2)机关工作人员的科研业绩均需归属到学科所在学院(部)才能予以认定;

(3)业绩审核时,各学院应做到认真、仔细,对业绩的真实性和级别的准确性负责,审核效果(差错率)将计入科研管理过程考核;

(3)根据业绩完成主体不同,工作量归属分为部门、团队和个人业绩,部门和团队业绩可进行二次核算分配,个人业绩不允许进行二次核算分配(该业绩分配将直接用于聘期考核,一经确定将不予变更)。

二、科研成果审核统计工作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数据审核工作,社科处拟定于12月15日前完成《2023年度社科学院科研成果依据清单及汇总表》核对工作,请学院(部)同时收集好专利证书和著作原件和扫描件、获奖证书、论文和批示等成果扫描件交社科处审核提交(各学院具体时间提交另行通知)。社会服务等不在科研系统填报审核的项目请各学院(部)尽早启动统计,社会服务需提供佐证材料(车票、住宿等)。

三、科研管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请各学院填写《2023年度各学院科研管理目标考核》(学校与学院签订的2023年“服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成效”考核指标(管理目标任务书))。此项工作由各学院统计好,由相关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上交至社科处,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袁志明,联系电话:0797-8312236(社会科学类)

附件:

1.关于业绩录入审核常见问题的答疑和注意事项

2.2023年度社会科学学院科研成果依据清单及汇总表

3.科研成果一类业绩工作量核算汇总表

4.科研成果二类业绩工作量核算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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