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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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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年11月18日 08:25  点击:[]

各相关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江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根据《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赣教规字〔2021〕4号)要求,省教育厅就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项目结项等有关事项下发了通知。为做好我校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和要求

(一)清理范围

本次项目清理范围是:2017-2018年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未结项项目:1.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2.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招标项目。

(二)2017年立项项目

请各学院(部)督促该年度各类项目负责人尽快办理结项,结项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届时,仍未结项项目将直接作撤项处理,被撤销项目责任人3年内不得申报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

(三)2018年立项项目

1.2018年立项的各类项目如符合结项条件的,可按《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赣教规字〔2021〕4号)的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结项。结项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

2.个别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在江西高校人文社科管理系统(http://47.114.81.8:8500/)中提交申请延期,经学校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社政处审定,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撤项。

二、2023年下半年结项有关要求

1.结题范围: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招标项目;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其中,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为2020年之后立项项目,由省教育厅、省社联共同办理结项,结项流程参照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

2.结题方式。2023年下半年结项工作全部通过江西高校人文社科管理系统(http://47.114.81.8:8500/)网络平台在线进行,以线上申请结项为准,否则不予结项。申请人可登录系统在项目管理﹣项目结项办理中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申请结项,专家鉴定表由申请人自行留存备查,无需在系统中进行鉴定。

3.本次结项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22日。学校将在此之前对本校所申请的结项项目进行在线审核确认。此次结项申请不接受个人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4.纸质材料填写。请各学院(部)根据模板认真核对申请人材料,并如实填写结项项目汇总表,特别是课题组成员、变更情况和 C 刊、核心论文发表情况。若有瞒报、误报、虚假填报等情况将省教育厅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通报批评。

5.材料报送。各学院(部)须在2023年12月25日前将电子版结项材料和《结项项目汇总表》发联系人OA邮箱,电子汇总表将作为结项证书的最终依据。此次结项申请无需报送任何纸质材料。

结项有关事宜请联系社科处袁志明,联系电话:8312256。

附件:

1.2023年下半年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结项项目汇总表

2.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社会科学处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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